回歸20週年 — 理想的國家形態

思考什麼樣子的人才具備治理香港的資格呢?

特首責任重大,卻無須專業資格考試

在幾個月之前,我在 Facebook 發佈了下圖的這一個帖子。

香港政府經常立法開設不同的專業資格考試,以監管各行業的專業水平及服務質素;譬如:教師要考語文基準試、地產經紀要考地產代理資格考試、就連換個電燈泡都考電業工程人員註冊考試。

不過,關於香港政府最高負責人(特首)的資格,就連要在公務員考試取得合格這樣的要求,也沒有被列明於基本法之中。從民主的理論來說,為了有公平的參選權,過高的門檻也許並不妥當。但若從另一個角度去看,為了確保政府主要官員的質素,是否應該確立一個基本的考評機制?

我亦明白像古代科舉制度那樣,太過在於形式的選拔方法反容易築起高牆,潛在著階級觀念、官官相護、攀附及裙帶關係等不公問題。不過,反正香港就是小圈子選舉,加設合適的關卡,可以防止阿豬、阿狗、豺狼鼠輩等無能及無賴倚仗勢力坐上管治團隊的王座,只少保證是能者居之。

現在對特首候選人的考核,基乎只有形式上的電視辯論秀,等於考評的方式就只有口試一關。參選政綱有時看起來很簡陋,像是參選之前僅僅幾個月的小功夫,沒有什麼鴻圖偉略的願景與藍圖。

如果特首候選人是有心上場,並不是臨時拉夫上陣而草草起議政綱的話,為了認真及深入地研究社會、經濟等問題,我認為要求他們花三四年時間去考取一個 Ph.D. 博士學位,才合資格參選又有何不可!

博士的畢業論文一般都會公開,供大眾閱覽。這樣就有更高的透明度,好讓市民了解參選人的治港理念、思想及哲學。通過本地大學及國際學術人員的評審,特首及高級官員的質素應該可以更有保障。

很多人都會入廚煮幾味而且頗有心得,但只有符合資格持牌的才能開食肆。假如特首及高級管員的基本資格只談「愛國愛港」,並無其他專業標準的考核,這種唯心論將無可置疑是「雙重標準」。

俗語說:「官字兩把口」,果然是這樣嗎?(特事特辦、特首辦〔誤〕)。

所以, 我認為高官及政客們都應該要讀 Ph.D.!

偉大的古希臘哲學家柏拉圖的理想國哲學

講到哲學家不得不提希臘三哲柏拉圖,倡議政客們都應該是哲學家,會思考如果把人類帶到美好及幸福的世界的人。

世界不會是正確的,直到國王成為哲學家或哲學家的國王。
The world would not be right, until kings become philosophers or philosopher kings.

— 柏拉圖(Plato

柏拉圖反對當時雅典性的民主,認為大部份人都沒有好好思考清楚就投票,結果選出非常不合標準的統治者。柏拉圖主張在人民能夠開始理性思考之前都不應該給予其者選舉權,以避免暴徒統治 (mob rule)。

依照柏拉圖的想法,民意是瞎目的巨大能量,例如:民意調查,某程度上都是數字上的把戲,短短幾分鐘的訪問,訪問員有沒有詳細及準確地表演問題,以至被訪者有沒有想清楚才回答,都要打個(?)問號。更何況有更多技術和分析上的竅妙之處,一般人都欠缺注意計算出數字之前的細節。

柏拉圖為此開設學校,除了教授數學及語文之外,更培育品格及有良知的學生。柏拉圖提倡政府應該由被他稱為「 守護者」( Guardians) 組成,一些擁有智慧、思想完全發展及品格良好的人。

英國政府留下了一個很完善的立法機制給香港人,功能組別在立法會內的角色就是透過發揮他們的專業學識,以平衡魯莽、非理性的民間意見。可惜,有些乏民過於無限放大民主義,假以解釋為全民普選。是否全部立法員議員必須直選,並不是今次想討論這個問題。現時香港立法會的功能組別沒有發揮其應有功能,原因之一是分組投票的表決方式有問題,其二是當選議員皆沒有達到哲學家的素育,更不是柏拉圖所要求到「守護者」的水平。

理論vs.現實

簡單學習了柏拉圖的理想國哲學後,接下來我們看看眼前的領導人有沒有足夠的水平。

新特首林鄭月娥在香港政府擔任主要管員多年,似乎真是為了香港忙得沒有時間回大學進修。不過她的丈夫林兆波是位數學家,有博士學位。雖然依據柏拉圖的標準,她的丈夫比她本人更有選舉的資格,就當她的先生是位很好的教師,林鄭在他身邊學會了一定的哲學思維,期望她能搞好香港!

至於現任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,原來來頭不小。習總擁有法學博士學位 (Doctor of Law)。不過我在網上找不到明確的資料判斷是不是屬於 Ph.D. 形式的榮譽,傳聞是毋須參加全國考試,也毋須在課堂上聽課。另外,在搜尋相關資料是反而看到有外國傳媒批評習總論文的內容有 「請槍」或剽竊的可能性。請讀者自行判斷 (參考 [ 1, 2] )。

另一邊廂,台灣的前總統馬英九原來也一樣有法學博士,在美國哈佛大學攻讀函頭為 Doctor of Juridical Science (S.J.D.)。雖然網上有不少中文資料寫馬英九在美國讀 Ph.D.,但我個人認為略有誤報之嫌。

根據維基百科,就美國律師協會的聲明,法律博士在任教時應該視之為與哲學博士 (Ph.D.) 等同的地位。但是美國頂級法學院耶魯法學院(校友包括前美國總統克林頓及其夫人希拉莉),則分別開設法學博士 (S.J.D) 與法律哲學博士 (Ph.D. in Law),可見二者在本質上有差別。

而申請報讀 Ph.D. in Law 的資格,必須擁有法律博士學位 (Juris Doctor, J.D)。大家可得會覺得奇怪,為何博士都還要再讀多另一個博士,因為那個 J.D. 實際只等同學士學位,等於美國稱看病的醫生為 Medicinae Doctor (M.D.)。

定義上,習近平同馬英九的法學博士學位是不是大眾一般所認為的博士水平,有沒有違反商品說明條例,還請各位讀者多加研究搜證,在下面留言指點迷津。

最後要談的例子是當卸任的香港特首梁掁英… 他令我不得不放棄我的立論…
好惡的CY…居然有 Ph.D.,而且是有 3 個博士學位… (我暈了oTL)

他一定是讀壞腦的 Permanent head Damage 吧…!

結論

學歷不代表一切,但是我認同及贊成柏拉圖式的理想國,政府應該是由有質素的人材來組成。

雖然檢視完幾個例子後,令我推翻了領導人必須由 Ph.D. 來當的立論。但是領導人應該是位良好的哲學家,因為沒有思想的領導,只不過是傀儡政權。

沒有新思維的政府,只會找顧問公司研究,只會到外國考察,這樣的政府不但無能,更是一條跟尾狗。沒有外國先例就不嘗試,説自己是國際都會等於白痴的說話,根本無法走在世界的前端。

不知道大家心目中反覆思量的理想國又是什麼樣子的呢?👀💭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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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hris K.Y. Fung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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